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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的通知

2010-07-15  研究生院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为进一步加快提高我国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教育部印发了《关于设立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并开展试点工作的通知》(教研函〔2010〕2号),从今年开始设立“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试点阶段资助经费额度为3万元/人,全国共资助在读博士研究生700名左右。我校进入2010年试点单位,推荐名额为10名。同时我校自今年起设立“兰州大学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资助额度为1.5万-3万元/人。为做好此项工作,根据《兰州大学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评选办法(试行)》(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为全日制非在职博士研究生;
2.本科及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成绩优异,品德端正,身心健康;
3.研究计划有创新性,研究目标明确、内容适当,技术路线和研究方法合理、先进,已展露出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潜力;
4.申请的经费使用安排有助于开展创新性前沿课题研究和撰写高质量博士论文;
5.在同等条件下,低年级博士研究生、特等助研助学金获得者、学校研究生学术年会优秀论文获得者优先考虑。
二、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人填写“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申请人简况表”和“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项目申请书”等表格,提交已发表的学术论文清单、摘要及其他学术研究成果证明材料;
2.导师推荐。导师对申请人思想品德、学风、理论基础、科研能力、创新潜能、外语水平以及对学科发展的认识等进行评价;
3.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审。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答辩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排序并限额申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署推荐意见;
4.学校评审。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组,组织答辩评审,确定兰州大学学术新人奖获得者。
5.学校推荐。在兰州大学学术新人奖获得者中,选拔优秀者,推荐为教育部学术新人奖候选人,经公示后,报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
三、日程安排
1.7月5日前,申请人将申请材料交各学院;
2.7月12日前,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答辩评审,并将推荐人选的申请材料及《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申请汇总表》交研究生院培养处,电子文档发送至:pyk@lzu.edu.cn
3.7月18日前,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上网公示;
4.7月21日,根据公示结果,学校推荐上报教育部审批。
四、注意事项
1.各学院评定分委员会限额申报,具体名额根据国家重点学科、国家及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优博论文获得情况及全日制非在职博士研究生人数分配;至少推荐候选人1名;
2.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以答辩的形式组织评审,并在本学科范围内公示,将结果排序后填报“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申请汇总表”。
3.应提交的材料
(1)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申请人简况表(一式三份)
(2)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项目申请表(一式十份)
(3)本科及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成绩单(档案馆或教务处审核盖章)(一式三份)
(4)科研成果复印件(原件需经科技处或社科处审核)(一式三份)
(5)申请人科研成果汇总表和统计表(需经科技处或社科处审核盖章)(一式三份)
(6)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申请汇总表(一式两份)
4.联系人:吕伟东  联系电话:8912660 
电子邮箱 :pyk@lz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