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度研究生“智库基金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2024年度研究生“智库基金奖助学金”的评选工作,根据《核科学与技术学院“智库基金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核科学与技术学院基本学制内全体在籍在册的研究生。
二、评选类别及名额
(一)“智库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二等奖1名,三等奖5名。
(二)“智库榜样引领”奖学金
智库引领之星2名,智库文艺之星2个名额(含团体项目),智库体育之星2个名额(含团体项目)。
(三)“智库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者),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名额和等级。
注:上述奖项名额未用尽的,由学院统筹分配。
三、评选条件
“智库基金奖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和不得参评情形以及各具体奖项评定条件、奖励标准等,详见《核科学与技术学院“智库基金奖助学金”管理办法》(附件1)。
注:在校期间已获评过校级、院级社会类奖助学金的研究生不重复申请。
四、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
符合评选条件的研究生个人自愿申报,如实填写《核科学与技术学院智库基金奖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3),准备参评具体奖项所需证明材料,于2025年2月23日18:00前,将本人签字确认的《申请表》扫描件以及有关证明材料整理为一个PDF文件,以“姓名-智库奖学金/助学金”命名后提交所在班级团支部书记。
(二)集体推荐
班委对参评人员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核。达不到要求的申请材料返回申请者按要求重新填写和提交,直至符合要求;达到要求的申请材料,于2024年2月25日18:00前,报送至学院研究生会综合事务部负责人王伟强(邮箱wangwq2024@lzu.edu.cn)。
(三)材料初审
申请材料由研究生会统一提交学院研工组,并协助辅导员,对照评选条件,对有关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择优提出是否推荐的意见。
(四)学院评审
研工组对通过初审的研究生申请材料进行证明审核,统筹拟定初选名单。
(五)名单审定
学院“智库基金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小组对拟定初选名单进行审定,并在全院范围进行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最终评选名单。
五、其他事项
(一)个人申请和集体推荐严格在要求时间范围内报送和提交,逾期视为不申报或不推荐。
(二)研究生会(或班委)成员若申报有关奖项时,要严格遵守回避制度,不得参与集体推荐和材料初审环节中的各项工作。若有违反者,直接取消其申报资格。
兰州大学核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