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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度“智库基金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2024-02-26  兰州大学核科学与技术学院

    为做好2023年度“智库基金奖助学金”的评选工作,根据《核科学与技术学院“智库基金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核科学与技术学院基本学制内全体在籍在册的研究生和本科生。

 

二、评选类别

  (一)“智库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

  (二)“智库榜样引领”奖学金(智库引领之星、智库进取之星、智库科创之星、智库文艺之星、智库体育之星)

  (三)“智库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者)

 

三、评选条件

    “智库基金奖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和不得参评情形以及各具体奖项评定条件、奖励标准等,详见《核科学与技术学院“智库基金奖助学金”管理办法》(附件1)。

 

四、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

    符合评选条件的研究生个人自愿申报,如实填写《核科学与技术学院智库基金奖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3)、准备参评具体奖项所需证明材料,于2024年3月3日18:00前,将本人签字确认的《申请表》以及有关证明材料PDF文件提交所在班级团支部书记(2020级研究生直接提交至核学院研究生会综合事务部负责人〔王诗荣,邮箱wangshr2023@lzu.edu.cn〕)。

(二)集体推荐

    班委对参评人员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核。达不到要求的申请材料返回申请者按要求重新填写和提交,直至符合要求;达到要求的申请材料,于2024年3月5日18:00前,本科生材料由班委统一报送至至公楼A113,研究生材料报送至学院研究生会综合事务部负责人(王诗荣,邮箱wangshr2023@lzu.edu.cn)。

(三)材料初审

    研究生材料由研究生会统一提交学院研工组,并协助辅导员,对照评选条件,对有关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择优提出是否推荐的意见。

(四)学院评审

    研工组与学工组对通过初审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参评人员申请材料进行证明审核,统筹拟定初选名单。

(五)名单审定

    学院“智库基金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小组对拟定初选名单进行审定,并在全院范围进行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最终评选名单。

 

五、其他事项

    (一)个人申请和集体推荐严格在要求时间范围内报送和提交,逾期视为不申报或不推荐。

    (二)研究生会(或班委)成员若申报有关奖项时,要严格遵守回避制度,不得参与集体推荐和材料初审环节中的各项工作。若有违反者,直接取消其申报资格。

 

 

兰州大学核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4年2月26日

 

附件:

1.核科学与技术学院“智库基金奖助学金”管理办法

2.核科学与技术学院智库基金奖学金申请表

3.核科学与技术学院智库基金助学金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