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兰州大学核科学与技术学院委员会管理服务机构主管岗位选拔任用工作通知
根据《中共兰州大学核科学与技术学院委员会管理服务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开展学院内设党政管理服务机构主管岗位的选拔任用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核科学与技术学院(含稀有同位素前沿科学中心、国家核产业研究院)在编及A岗管理岗位人员。
二、岗位职数
(一)综合工作办公室
一级/二级主管2个
(二)学科与科研工作办公室
一级/二级主管1个
(三)教育教学工作办公室
一级/二级主管1个
(四)团学工作办公室
一级/二级主管2个
三、申报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
2.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熟悉高等教育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群众基础好。
3.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和管理能力,自觉坚持党委领导,有全局观念和改革创新精神,能够科学谋划,依法依规办事,团结合作开展工作。
4.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勤勉尽责,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实绩突出。
5.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坚持不懈地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立德树人,为人师表。
6.一般应当具有硕士及以上文化程度。
7.已具有正科级职务的人员,无需参加竞聘答辩,可直接上会研究是否认定为一级主管;具有副科级职务的人员,无需参加竞聘答辩,可直接上会研究是否认定为二级主管。
8.申请提任一级主管职务,应为七级职员或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申请提任二级主管职务,应为八级职员及以上或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原则上需逐级申请相应主管岗位。
9.近两年年度考核等次应为合格以上。
10.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
四、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报
申报者填写《核科学与技术学院主管岗位申报表》(见附件),于2024年1月15日18:00前纸质版报送学院办公室,电子版发至snst@lzu.edu.cn。
(二)满意度测评
组织学院教职工、学生对申报者进行工作满意度测评。
(三)竞聘答辩
申请者按照个人简介、工作业绩、未来工作设想等方面以PPT等形式进行个人竞聘答辩,个人陈述8分钟以内,提问2分钟。
(四)考察
学院党委对申报者在一定范围内对其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五)讨论决定
根据考察、答辩评议结果,召开学院党委会,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研究决定。
(六)公示
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七)任职
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由学院发布任职文件,办理任职手续。公示情况、任免文件、申报表、考察表存档。
五、纪律要求
学院各办公室、各级干部要高度重视选拔任用工作,及时传达文件精神,认真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纪律要求,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不得弄虚作假,禁止搞拉选票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不予任用,并严肃查处。学院纪检小组对选拔任用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中共兰州大学核科学与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