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科学与技术学院关于做好2023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科点,研究生会、各研究生党支部、各班团,有关研究生导师及研究生: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3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兰州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补充方案》(校研〔2022〕62号)《核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核学院发〔2022〕15号)《核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奖学金分项评定细则》(核学院发〔2023〕19号)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以党政主要负责人为主任,分管研究生思政及培养工作院领导为副主任,学科点负责人、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代表、纪检委员和研究生工作管理人员为成员的核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指导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实施,确定奖学金等级及名额,审定最终评定结果,并对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负责。
核学院2023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陈熙萌、付 鹏
副主任:董世平、刘作业
委 员(姓氏笔划为序):于福升、王铁山、王 姣、史克亮、刘志毅、杜洪川、何 睿、张文定、张 琳、邵剑雄、胡碧涛、姚泽恩、郭治军
(二)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研究生奖学金的组织申请、材料汇总、成果审核、成绩核算、结果公示与报送等事宜。人员组成如下:
主 任:董世平、刘作业
成 员:王 姣、张 琳、何 睿、李雯昕、薛皓翔
(三)各学科点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小组,实施本学科点有关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科研评价工作。小组成员由学科点负责人、研究生导师代表、相关教工党支部纪检委员、研究生代表组成(成员不少5人),具体名单请及时报送至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办公室备案。
二、奖学金名额及等级
(一)国家奖学金
2023年,学校下拨我院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4个,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5个。
(二)学业奖学金
1.学术学位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配置根据学校下达学业奖学金总额,按照各学科专业参评人数以及培养质量进行统筹配置。
2.专业学位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配置根据参评人数及办学成本统筹配置,其中:与中科院近物所联合培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由中科院近物所统筹配置。
3.因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不能同时取得,学业奖学金指标将于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初步完成后予以公布。
(三)学业奖学金等级及标准
类别 |
等级 |
标准(万元) |
国家奖学金 |
硕士 |
2 |
博士 |
3 |
|
学术学位博士 |
一等 |
1.8 |
二等 |
1.5 |
|
三等 |
1.0 |
|
学术学位硕士 |
一等 |
1.2 |
二等 |
1.0 |
|
三等 |
0.8 |
|
专业学位硕士、博士 |
一等 |
全额学费+0.2 |
二等 |
全额学费 |
|
三等 |
半额学费 |
|
近物所联培专业学位硕士 |
由中科院近物所统筹配置 |
三、材料提交
(一)奖学金申请表
凡符合奖学金评定条件且有意愿申请硕士、博士国家奖学金的有关研究生和有意愿申请硕士、博士学业奖学金的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均需填写《核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予以书面表达意愿,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奖学金申请表者,视为自动放弃有关奖学金的申请资格。
(二)科研工作综述
科研工作综述以上一学年学生的研究领域、进展情况以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为主,总字数不超过2000字,并按下列要求排版。
A4版面,上下页边距各2厘米,左右页边距各2.5厘米,标题为仿宋小二号、加粗,正文为仿宋三号,行间距为固定值26磅。
(三)科研成果诚信承诺书
科研成果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按有关要求填写,经本人及导师签字确认方为有效。
(四)其他材料
其他材料只需提供扫描件,原件在需要时再行提供。其他材料包括但不局限于:各类获奖(荣誉)证书、义务劳动或志愿服务证明、担任兼职辅导员聘书、科研成果佐证证明、集体活动出勤率统计表以及学生认为有必要提供其他材料。
四、进度安排
(一)10月8日前(以18:00为节点,下同),下发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
(二)10月10日前,各学科点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小组,有关人员名单报送至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办公室备案。
(三)10月11日前,符合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的研究生提交《核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科研工作综述》《科研成果诚信承诺书》及其他材料的电子版至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办公室邮箱hxyyjs@lzu.edu.cn(相关材料电子版打包为一个压缩文件,并以“姓名-培养层次-国奖申请-材料名称”命名)。
(四)10月12日前,研究生会、各研究生党支部、各班团将开展集体活动有关研究生出勤率及安全卫生检查等汇总统计表等报送至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办公室。
(五)10月12日前,各位导师报送经导师签字确认后的其名下研究生的导师评价结果至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办公室,格式另发。
(六)10月13日前,学院组织专家对国家奖学金申请者进行答辩和科研综述评价(答辩以PPT汇报方式进行,请申请者提前准备好答辩PPT)。
(七)10月16日前,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委员会确定分年级分学科专业学业奖学金等级及名额、国家奖学金拟获得名单。
(八)10月16日前,分年级分学科专业学业奖学金等级及名额公布;国家奖学金拟获得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并组织有关获得者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单独发送)和提交所需材料。
(九)10月17日前,符合申请条件且有意愿申请学业奖学金的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提交《核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科研工作综述》《科研成果诚信承诺书》及其他材料的电子版至各班班委(打包为一个压缩文件并以“姓名-培养层次-学业奖申请-材料名称”命名),班委收齐后统一提交至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办公室邮箱hxyyjs@lzu.edu.cn(打包为一个压缩文件并以“XX班学业奖申请”命名)。
(十)10月20日前,各学科点报送经学科点负责人签字确认的有关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者的科研评价结果至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办公室。
(十一)10月22日前,将公示无异议的国家奖学金获得名单及有关材料报送至学校学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最终审定。
(十二)10月23日前,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办公室完成学业奖学金评定成绩核算,初步确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得名单及等级,提交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审定,并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
(十三)10月28日前,将公示无异议的学业奖学金获奖名单报送学校学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最终审定。
五、工作纪律
(一)为确保顺利完成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学生个人、各学科点、研究生会、各研究生党支部、各班团均须严格按照工作进度时间安排,及时报送有关材料。
(二)评定过程中,对弄虚作假行为且查证属实的研究生,情节轻微的,取消涉及研究生当年的奖学金参评资格;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下一年度奖学金参评资格,并按学校相关纪律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存在违规的学科点、研究生会、党支部、班团,经查证属实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和当事人相应纪律处分。
(三)参与评定工作的老师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与申请者存在亲属关系的,应主动回避,不得参与有关评价过程。未回避且查证属实,取消有关申请者奖学金的评定资格。
六、其他
(一)未缴清学费、住宿费的有关研究生,请在递交奖学金评定申请表前,及时缴清有关费用。未在要求日期内缴清学费、住宿费的研究生,根据《核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核学院发〔2022〕15号)第九条第五款,取消其此次奖学金的评定资格(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并获批但未发放到位者除外)。
(二)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学校、学院有关办法、细则执行。
附件:
核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