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科学与技术学院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
一、总则
(一)为做好我院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兰州大学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推免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科技、人才的重要论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国家重大战略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力度,着力造就拔尖创新人才,有力支撑教育强国建设,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建立科学评价导向,充分发挥推免政策引导和激励作用,切实提高遴选推荐和招生录取质量。
(三)推免工作坚持科学、规范、公平、公开的原则,坚持重大事项集体研究、集体决策、严格规范管理,杜绝学术不端、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强化信息公开,畅通咨询申诉和监督举报渠道,切实保障推免工作严谨有序、结果公平公正。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由院长、书记任组长,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纪检委员、教师代表为成员的2027年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陈熙萌 周莉箴
成员:史克亮 张文定 王宇 刘作业 张芳 杨军强 王强 崔振鹏 张硕 刘凯璇 高馨 张琳
纪检委员:张文定
学院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全面负责本学院的推免工作,制定相应的遴选工作条件,受理学生申请,确定初步推荐名单。
三、推免生资格
我院2027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一贯学业表现良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且满足以下条件者,具有申请资格:
(一)思想品德考核合格。
受到处分未解除的,或因以下情形受到处分的,视为考核不合格,不纳入推免生遴选范畴。
1.违反法律法规的、发表不当言论的、参加非法组织的、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
2.有考试作弊、学术不端情形的。
(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
1.省级人才培养基地班前三年综合测评排名前60%(含)的学生,专业班前三年综合测评排名前50%(含)的学生,具有推免资格(含“研究生支教团”、“国优计划”)。
2.申请“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学生综合测评排名不作要求。具体要求以教务处《关于做好2027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工作的通知》为准。
3.“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试点专项”“国防科工招生单位接收外校推免生”专项名额等教育部及相关单位有特殊要求的专项计划申请资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4.在本科就读期间有特殊学术专长的学生,如取得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和高水平竞赛奖项,可突破前述综合测评排名要求,综合测评排名要求可放宽至班级前80%(含)并具有申请推免资格。具体要求如下:
(1)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含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的与学科专业相关的科研论文;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发明专利;在所学学科专业领域取得公认的具有显著影响力的学术创新成果或解决关键技术问题。
(2)高水平竞赛奖项:本科阶段独立参加或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学科专业竞赛(全国赛事)并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
(三)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须达到425分及以上,其他外语成绩应达到满分值的60%;或取得德福考试A2及以上,法语DELF/DALF考试及以上等级证书;或取得托福考试成绩90分及以上、雅思考试成绩6.0及以上。
我校已录取的推免生应遵纪守法,认真完成学业。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未获得学士学位及相应毕业证书者,学校将按教育部要求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
四、推免生名额
学校下达我院的推荐名额总额为81名,充分考虑学院核科学与技术基地班(含原子核物理和放射化学方向),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及软科排名A+专业,各专业的名额分配如下,核科学与技术基地班(原子核物理)15名,核科学与技术基地班(放射化学方向)7名,应用物理学(原子核物理方向12名,应用化学(放射化学方向)10名,核工程与核技术11名,辐射防护与核安全15名,核化工与核燃料工程11名。
上述推免指标总体构成如下:
(一)普通计划名额36名;
(二)重大项目和萃英学者名额8名;
(三)校级本研贯通名额6名,以教务处《关于公布205年度本研贯通人才培养计划考核结果通过学生名单的通知》(校教发〔2026〕44号)文件中的名单为准;
(四)“国防科工单位专项计划”专项名额14名;
(五)“国优计划”1名;
(六)“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试点专项”名额16名,其中: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硕士5名,直博生3名;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硕士2名,直博生3名。国电投2名硕士,1名直博生。
五、推荐办法
(一)学生申请。达到推免资格要求的学生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提出书面申请(附件1、附件2),并附相关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科研训练情况及研究能力、创新潜质、志愿服务经历、国际组织实习经历和参军入伍等支撑材料。学生及其指导教师须对相关成果做出科研诚信承诺(附件3),签字后一并提交学院。
提交申请书时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
1.普通计划和“研究生支教团”“国优计划”“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试点专项”“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国防科工招生单位接收外校推免生”等专项计划可以兼报;
2.专项计划只允许申报一个;
3.学生须在拟推免结果公示之前选择确定一个推免类型,如被其中一个类型确定为拟推免名单并公示,另一类型自动作废;
4.以特殊学术专长申请的学生,需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附件1、附件2),由3名授过课或熟悉学生情况的教授或副教授署名推荐。提交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书、已发表的论文原件或在线发表的论文、竞赛获奖证书、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发明专利和取得公认的具有显著影响力的学术创新成果或解决关键技术问题的证明材料等。学生及其指导教师须对相关成果做出科研诚信承诺(附件3),签字后一并提交,由学院组织专家对学科特长资格进行认定。
其中,在组织认定申请推免资格学生在本专业取得公认的具有显著影响力的学术创新成果或解决关键技术问题证明材料时,由学院学术委员会或教学指导分委员会通过召开线下会议,集体研究认定。
(二)学工组组织思想品德考核。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察,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三)学业考查。
总成绩=学业成绩(大一*30%+大二*30%+大三*40%)×70%+综合评价成绩×30%。(学业成绩排名仅涉及主修专业必修及限选课程)
所有学业成绩以相关课程首次成绩作为核算依据。
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方法详见附件4。按照评价指标分类成立审核评议小组,分别对学生情况进行评分。由相关学科专家(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不少于5人)组成评议小组,对学生综合素质(含创新潜质)、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科研训练与研究能力等指标通过材料审核、质询等形式进行鉴定,并按照学院的评价指标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只取一项。学院专家审核评议小组完成评分工作后,学院安排专人对各项指标加分分值进行交叉审核;经审核确认无误,相关分值予以生效。
学生与其近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合作的科研成果或其他超出学生本人实际能力且影响公正认定的成果,不纳入加分指标认定范围。
(四)总成绩排名及拟推荐学生名单将在学院官网主页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学生方可进入下一轮推荐环节。
(五)按照总成绩确定拟推免名单和递补名单。总成绩排名靠前的学生若放弃推荐资格时,须签署书面的放弃推荐资格承诺书,由此余出的推荐名额按照推荐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推荐工作进度安排
(一)9月6日,学院确定2027年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人员名单,制定《核科学与技术学院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
(二)9月7日,向学生宣讲学校、学院推免工作的政策和办法,公布学院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学生排名方案、联系电话和监督电话。
(三)9月8日18:00点前,符合条件的学生将申请材料提交至数理核楼441,电子版材料提交至https://f.wps.cn/g/b3uUuoRl/。所有申请推免的学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院提交材料,过期一律视为自动放弃推免资格。
(四)9月10日,学院将组织专家对提交书面申请的同学进行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科研训练情况、志愿服务经历(含参军入伍)、国际组织实习经历、科研综合潜质等情况进行考核;组织以特殊学术专场申请的学生答辩,对申请人的科研成果、学术论文、学科竞赛获奖内容进行审核。所有学生的推免综合评价指标评分(含材料审核和答辩的加分情况)情况须在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日(自次日开始计算)。
(五)9月12日,公布推荐排名及拟推荐学生名单,公示时间为7日。
(六)9月16日,学院向学校报送拟推荐名单。
(七)9月18日,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查询相关信息和操作说明,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进行注册;9月21日9:00后,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9月22日9:00后,登录“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9月24日14:00后,登录“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通知。
七、未尽事宜按照学校《兰州大学2027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附件5)和《关于做好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
八、联系方式
学院联系电话:0931-8915357
学院监督电话:0931-5292552
学院推免工作邮箱:hxyjx@lzu.edu.cn
教务处联系电话:0931-8912031/8912077/5292748/5292369
学校纪检监察机构:0931-8912159
学校推免工作邮箱:tmgz@lzu.edu.cn。
九、本办法由核科学与技术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2027年推免工作结束后自动废止。

核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6年9月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