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核科学与技术学院关于2024-2025学年基地对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25 点击量:3921次

    为确保甘肃省核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原子核物理方向、放射化学方向,以下简称“基地班”)人才培养质量,激发学生学习自觉性和积极性,规范学生动态调整行为,根据《关于2024-2025学年基地班与普通班对流的通知》和《核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基地班与普通班对流实施办法(2024版)》的工作要求,现将核科学与技术学院2024-2025学年基地对流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基地对流范围

     2022级、2023级核科学与技术学院核科学与技术基地班(原子核物理方向)、应用物理学(原子核物理方向)、核科学与技术基地班(放射化学方向)、应用化学(放射化学方向)班级全体本科生。

    二、基地对流原则

我院基地班总人数应保持在50人及以上,每个专业方向基地班班级人数不超过35人。基地班总人数低于50人时,原则上不开展基地班向普通班的对流工作,符合条件的普通班学生可申请对流至基地班。

    三、基地对流方案

    1.在基地班对流原则基础上,即满足总人数要求情况下,第二、第三学年每学年对流一次,第四学年不再进行对流。

    2.2023级基地班学生第一学年的课程成绩(包括必修和限选)排名后5%的学生对流出基地班。

    3.2022级基地班学生第一、二学年的课程成绩(第一学年占40%,第二学年占60%)排名后5%的学生对流出基地班。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从基地班动态调整至普通班:

    (1)上一学年中有两门以上(含两门)课程(包括必修和限选)考试不及格情况;

    (2)受到校级严重警告或以上处分者;

    (3)因其他特殊原因经学院研究不宜继续在基地班学习者。

    5.本院同年级普通班学生,课程考试成绩在所在普通班级成绩排名前20%者,可以申请对流至相应专业方向的基地班。进入基地班的学生应符合以下要求:

    (1)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

    (2)自愿申请进入基地班;

    (3)无校级严重警告或以上处分;

    (4)经学院研究后可以进入基地班学习。

    6.根据成绩排名先后确定基地对流名单,对流后每个专业方向基地班总人数不超过35人。

    四、工作安排

    满足对流条件的学生于9月26日下午18:00前提交《附件2 核科学与技术学院普通班对流进基地班申请书》至榆中校区至公楼A113,根据《核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基地班与普通班对流实施办法(2024版)》,学院确定拟对流学生名单并于9月27日公示。公示结束后,学院先按照对流名单安排学生到相应班级学习,教务处正式发文公布后调整个人教学计划。

附件1-核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基地班与普通班对流实施办法(2024版)

附件2 核科学与技术学院普通班对流进基地班申请书

核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