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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科学与技术学院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细则

发布日期:2023-09-20

一、总则

(一)为做好我院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根据学校《兰州大学2024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和《关于做好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二)推免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人才等工作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质量意识,积极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和学校“双一流”建设,建立科学评价导向,充分发挥推免政策引导和激励作用,切实提高推荐和接收质量。

(三)推免工作严格规范执行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加强监督管理,杜绝学术不端、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强化信息公开,切实保障推免工作公平公正。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由院长、书记任组长,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纪检委员、教师代表为成员的2024年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陈熙萌 付 鹏

成 员:史克亮 张文定 董世平 刘作业 孙保元 严则义张世旭 彭海波 高 馨 翟星月 张琳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的推免工作,制定相应的遴选工作细则,受理学生申请,确定初步推荐名单。

三、推免生资格

我院2024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一贯学业表现良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且满足以下条件者,具有申请资格:

(一)思想品德考核合格,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和不良学风记录。

(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

1.省级人才培养基地班前三年综合测评排名前60%(含)的学生,专业班前三年综合测评排名前50%(含)的学生,具有普通计划、“研究生支教团”、“国优计划”的申请资格。

2.“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学生综合测评排名不作要求。

3.“国防科工招生单位接收外校推免生”专项名额等教育部及相关单位有特殊要求的专项计划申请资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4.在本科就读期间有特殊学术专长的学生可突破综合测评排名要求申请推免资格。本科阶段在核心及以上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含导师第一作者、学生本人第二作者;或学生为通讯作者)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综合测评排名要求可放宽至班级前80%(含);或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综合测评排名要求可放宽至班级前80%(含)。通过审核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将予以公示。

5.”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试点专项计划”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综合测评前30%的学生可以申请。

(三)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须达到425分及以上。

四、推免生名额

学校下达我院的推荐名额总额为50名,分配如下:

(一)普通推荐名额27名,其中:

应用物理学(原子核物理方向)专业5名;

应用化学(放射化学方向)2名;

辐射防护与核安全专业3名;

核工程与核技术专业3名;

核化工与核燃料工程专业3名;

核科学与技术基地班(放射化学方向)专业5名;

核科学与技术基地班(原子核物理)专业6名。

(二)重大项目和萃英学者名额10名;

(三)本研贯通名额5名,其中:

核工程类(核工程与核技术)1名;

核科学与技术基地班(放射化学方向) 1名;

应用物理学(原子核物理方向)1名;

应用化学(放射化学方向)2名。

(四)“国防科工单位专项计划”专项名额7名。其中:国防科技大学1名;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6名。

(五)“国优计划”1名。

(六)“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试点专项”依据上级有关通知执行。

五、推荐办法

(一)学生申请。达到推免资格要求的学生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提出书面申请,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推免资格要求的基本条件进行审核,参加学院所有申请推免的学生须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材料,过期视为自动放弃推荐资格。相关申请表格见附件1,附件2。

提交申请书时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

普通计划和“研究生支教团”“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国防科工招生单位接收外校推免生”等专项计划可以兼报。

普通计划和“国优计划”“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试点专业”两个计划不可以兼报。

专项计划只允许申报一个。

学院公示的拟推免名单,每名学生只占其中一个计划类型。

(二)学工组组织思想品德考核。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察,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三)学业考查。

总成绩=学业成绩(前三年的必修+限选加权平均成绩,转专业降级学生为前四年的必修+限选加权平均成绩)×70%+综合评价成绩×30%。

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方法详见附件3。按照评价指标分类成立审核评议小组,分别对学生情况进行评分。由相关学科专家(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组成评议小组,对学生综合素质(含创新潜质)、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科研训练与研究能力等指标通过材料审核、质询等形式进行鉴定,并按照学院的评价指标评分标准进行评分。

(四)总成绩排名将在学院公告栏内按学校公示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学生方可进入下一轮推荐环节。

(五)按照总成绩确定推荐排名,总成绩排名靠前的学生若放弃推荐资格时,须签署书面的放弃推免资格承诺书,由此余出的推荐名额按照推荐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推荐工作进度安排

(一)9月19日,学院确定2024年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人员名单,制定《核科学与技术学院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细则》。

(二)9月20日,向学生传达学校、学院推免工作的政策和办法,公布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名单、学生排名方案、联系电话和监督电话。

(三)9月20日18点前,学院接收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申请。所有申请推免的学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院提交材料,过期一律视为自动放弃推免资格。

(四)9月21日,学院将组织专家对提交书面申请的同学进行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科研训练情况、志愿服务经历、国际组织实习经历、科研综合潜质等情况进行考核;组织以特殊学术专场申请的学生答辩,对申请人的科研成果、学术论文、学科竞赛获奖内容进行审核。

(五)9月24日前,公布推荐排名及拟推荐学生名单。

(六)9月25日,学院向学校报送拟推荐名单。

(七)9月28日前,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查询相关信息和操作说明,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进行注册、报名、复试、预录取及网上支付等工作。未在该系统进行备案的推荐名单无效。

七、未尽事宜按照学校《兰州大学2024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和《关于做好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

八、教务处联系电话:8912031,学校纪检监察机构8912159,学院联系电话:0931-5292551、8915357,监督电话:0931-891507,0931-5292552。学校推免工作邮箱tmgz@lzu.edu.cn。

九、本办法由核科学与技术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2024年推免工作结束后自动废止。

附件1-兰州大学2024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2-核科学与技术学院2024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表

附件3-核科学与技术学院推免工作学生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核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