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任肖连平为九级职员的通知
2018-06-29 核学院
兰州大学核科学与技术学院文件
核学院发〔2018〕13号
核科学与技术学院关于聘任肖连平为九级职员的通知
根据《兰州大学职员聘任暂行办法》(校人〔2016〕3号)和《兰州大学关于首次开展五级以下职员聘任工作的通知》(校人〔2016〕135号),经研究,自2018年6月起聘任肖连平为九级职员。
兰州大学核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8年6月29日